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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高职(专科)补录志愿的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6 10:04:5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补录工作的通知》(赣考院〔2016〕22号)文件规定,我省将于9月中旬进行本省高职(专科)院校补录工作。凡处于“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可于9月10日9时-11日17在我院网站填报高职(专科)补录志愿。已录取未报到的考生无资格填报。
      补录志愿设置为:提前批高职(专科)文理类、艺术类分别设1个补录志愿;高职(专科)批文理、体育、三校文理类设6个平行志愿,艺术类按专业类别设3个平行志愿;三校艺术类、体育类分别设1个补录志愿。9月12-13日,将按照考生填报补录志愿进行投档录取,投档时先投提前批高职(专科)补录志愿,不等下载立即投出高职(专科)补录平行志愿。同批次内涉及艺术、体育、文理多个科类的,按艺术、体育、文理顺序投档。
      高职(专科)层次补录院校,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补录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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