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为保障我校2020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职成字〔2020〕31号)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41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双高”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三、培养方式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扩招学生实施弹性学习,总学时不低于 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四、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凡符合《2020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国企员工、工业园区学徒、基层医护人员、幼儿园教师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其中退役军人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高素质农民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国企员工由国资部门认定,园区学徒由园区管理部门认定,基层医护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幼儿园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报名条件:符合《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13号)规定报名条件,按要求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次报名。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A类(社会人员专项) |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40 | 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 | 5000元/年 | 免住宿费、书本费、报名费、测试费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20 | |||
林业技术 | 10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0 | |||
合计 | 100 | |||
B类(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 ) |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学前教育 | 100 | 三年 | 5000元/年 | 免住宿费、书本费、报名费、测试费 |
合计 | 100 | |||
C类(高素质农民专项) |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收费标准 | |
林业技术 | 50 | 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 | 免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报名费、测试费 |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50 | |||
旅游管理 | 5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
园林技术 | 50 | |||
中草药栽培技术 | 50 | |||
合计 | 300 |
六、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
1.网上报名:2020年11月17日8:00—20日17:00,登录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nzngc.com进行报考。报考时,考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确认报考类别及专业志愿,同时上传有关身份证明及加分证明材料。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与报名条件不符合影响报考和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2公示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11月25日,考生可登陆学校官网或“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0年11月28日
(2)确认地点: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3)确认流程: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提交体验结果报告等(报考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的考生同时提交工作证明材料;符合加分项的考生提交加分证明材料),信息确认无误后领取准考证。
七、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
测试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素质测试,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2.考试时间:11月29日8:00—12:00
3.考试地点: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八、加分政策
1.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国家级表彰加30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0分;
2.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考生, 加20分。
九、录取原则
(一)A类(社会人员专项)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根据A类(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控制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满计划数为止, 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2.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B类(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 )录取原则:
1.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根据B类(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 )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控制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满计划数为止。
2.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C类(高素质农民专项)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根据C类(高素质农民专项)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控制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满计划数为止, 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2.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十、公示及补录
1.公示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2月12日前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nzngc.com或“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12月13日前,考生登陆学校官方网站及“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3.补录:缺额专业及计划数在学校官网公示,未录取考生可凭测试成绩(由测试学校开具)于12月15—17日到学校招生处现场办理补录手续,学校按“测试成绩÷测试总分”得出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补录结果。
4.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于12月25日前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及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发布。
十一、其他说明
1.通过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扩招工作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341000;咨询电话:0797-8259288、8305312,传真:8305033
4.学校网址: //www.cnzngc.com
5.本章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招生处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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