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 2018年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林业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林人字〔2014〕19号)和《关于做好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林人字〔2015〕188号)精神,制定2018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办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且具有本县户籍的文、理科本专兼报或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有志从事基层林业技术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且能胜任野外林业调查规划、森林资源监测及林业生产实践工作;
3.报考江西省基层农业、水利、国土定向培养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试。
二、报考学校及专业
报考学校: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咨询电话:0797-8259288,传真:0797-8305033
报考专业:林业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林业工程方向)两个专业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县(市、区)林业局
2.报考比例不低于1:5
3.报名材料: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及《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四、招生考试
1. 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技术,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
五、录取原则
1.按照省林业厅下达的各县(市、区)2018年度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按各县(市、区)考生高考高职(专科)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以县为单位,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录取,文理科录取比例约为4:6;
3.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专业录取;
4.录取专业确定原则,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如遇填报专业相同,则以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本县(市、区)定向培养计划内调剂录取其他专业;
5.对于同时报考江西省基层农业、水利、国土定向培养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说明
1.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文凭;其学籍管理、学费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录取的考生到本县(市、区)林业局签订《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派遣到基层林业单位工作,确保有岗有编;
3.凡报名参加了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承诺一旦被录取为林业定向生,不得填报高考其他批次志愿并自愿放弃高考其他批次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填报高考志愿,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七、工作时间安排
内 容 | 说 明 |
考生报名 | 1.时间:2018年3月31日前 2.地点:当地县(市、区)林业局 3.材料:《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
公示考生名单 | 4月30日前,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审核报名信息,并公示审核名单(网址://www.cnzngc.com) |
考试 | 6月7—9日 |
公示拟录名单 | 6月24—28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
签订协议 | 1.7月1—5日,拟录取考生到各县(市、区)林业局签订《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 2.7月6—8日各县(市、区)林业局将协议书报送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公示录取名单 | 7月9—15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
报到入学 | 8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报到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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