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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三定向”专栏

关于2018年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01 09:52:14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西省林业厅文

赣林人字201836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基层林业
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省直管县(市)林业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根据省林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林人字〔2014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县(市、区)编办、教育局、人社局、林业局联合填报了2018年度定向培养求计划。经商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现将2018度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上报的2018年度定向培养计划,原则上文理科计划比例约为4:6下达,具体计划分配数见附件1

二、报考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考生报考条件为具有本县户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指199011日后出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

2. 报考江西省基层农业、水利、国土定向培养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试;

3.身体患有疾病,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

4.其他影响在校学习的,以及不能胜任野外林业调查规划、森林资源监测及林业生产实践工作的。

四、有关县(市、区)林业局要按照下达的定向培养计划人数,向社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下发招考报名公告,公告要通过当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将招考公告报所在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备案。请各地于2018331日前将报名情况报至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详见附件2)。

五、录取原则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根据考生高职(专科)文化成绩(语、数、外+技术)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县为单位,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比例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考分数公布之后,集中填报志愿前进行。录取志愿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为依据。录取后,由各县(市、区)林业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与录取考生三方签订《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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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分配表.doc

附件22018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考工作进度.doc


终审: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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