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林业厅文件
赣林人字〔2015〕231号
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基层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林业局、省直管县(市)林业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根据省林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林人字〔2014〕19号)及《关于做好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林人字〔2015〕188号)要求,相关县(市、区)编办、教育局、人社局、林业局联合填报了2016年度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经商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现将2016年度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县)上报的2016年度定向培养计划,文理科录取比例为4:6,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2016年度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考生报考条件为具有本县户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指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
2.身体患有疾病,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
3.其他影响在校学习的,以及不能胜任野外林业调查规划、森林资源监测及林业生产实践工作的。
四、有关县(市、区)林业局要按照下达的定向培养计划名额,向社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下发招考报名公告,公告要通过当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将招考公告报所在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备案。各地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报名情况报送至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五、录取原则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根据考生高职(专科)文化成绩(语、数、外+技术)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县为单位,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比例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考分数公布之后,集中填报志愿前进行。录取志愿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为依据。录取后,由各县(市、区)林业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与录取考生三方签订《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1. | 2016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分配表 |
2. | 2016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考工作进度表 |
江西省林业厅
201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6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分配表.xls
附件2:2016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考工作进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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