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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课程自诊报告材料收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2 09: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本学期课程自诊报告材料收集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自诊报告收集整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自诊报告材料收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电子版按照质量办提供的“回收包”整理收集;

二、材料纸质稿按如下顺序收集上交,用文件盒或票尾夹分类整理:

(一)课程自诊报告材料顺序(先按学制分类,再按专业分类,专业下面按年级分类)

1.二级教学单位封面:

**学院课程自诊报告封面、**部/处课程自诊报告封面(见模板1);

2.学制—专业/课程封面:

**学院**学制**专业课程自诊报告封面、**部/处**学制**专业课程自诊报告封面,学制处填“3年”或“5年”(见模板2);

3.年级封面(学院专用)

**学院**学制**专业**年级课程自诊报告封面,(见模板3);

4. 上交情况统计表

**学院**学制**专业**年级课程自诊报告上交情况统计表(见模板4);

5.课程自诊报告:

课程自诊报告材料(按照电子版目录编号顺序叠放)。

(二)专业\课程教研室审阅意见材料顺序

1.二级教学单位封面(见模板5);

2.学院专业自诊报告上交情况统计表(见模板6);

3.专业\课程教研室审阅意见,请审阅完三年制高职课程诊改报告后填写。(按照电子版目录编号顺序叠放)。

(三)二级教学单位审阅意见材料

二级教学单位审阅完三年制高职课程诊改报告及后填写,直接提交。

(四)材料整理与提交

1. 任课教师《课程自我诊改报告》:需提交电子稿、纸质稿一份(需签名),请以专业/课程教研室为单位收集,二级教学单位汇总整理后提交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稿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9日(星期一)12∶00,纸质稿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

2. 专业/课程教研室《课程自我诊改审阅意见》:需提交电子稿、纸质稿一份(需签名),二级单位收集整理后提交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稿、纸质稿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

3. 二级教学单位《课程自我诊改审阅意见》:需提交电子稿、纸质稿一份(需盖章),二级教学单位提交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稿、纸质稿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

4. 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zlb0797@126.com

 

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终审:质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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