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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2学期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9 13: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

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教学诊改相关文件学校诊改工作安排本学期继续开展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诊改课程范围

本学期各专业所有开设课程(含五年制高职、三年制高职)

二、材料说明

1.任课教师《课程自我诊改报告》(模板见附件1):任课教师按报告要求填写,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自我诊改应从自身出发务必写实,无需等级性结论。

2. 专业/课程教研室《课程自我诊改审阅意见》(模板见附件2):专业/课程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就本专业/课程教研室所属的课程自我诊改报告提出审阅意见,着重问题阐述、原因分析、改进建议等,字数不限。

3. 二级教学单位《课程自我诊改审阅意见》(模板见附件3):请二级教学单位所属单位的课程自我诊改报告提出审阅意见,着重问题阐述、原因分析、改进建议等,字数不限。

三、材料整理与提交

1. 任课教师《课程自我诊改报告》:需提交电子稿、纸质稿一份(需签名),请以专业/课程教研室为单位收集,二级教学单位汇总整理后提交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稿提交截止时间201879日(星期)1200纸质稿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

2. 专业/课程教研室《课程自我诊改审阅意见》需提交电子稿、纸质稿一份(需签名),二级单位收集整理后提交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稿、纸质稿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

3. 二级教学单位《课程自我诊改审阅意见》需提交电子稿、纸质稿一份(需盖章),二级教学单位提交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稿、纸质稿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

4. 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zlb0797@126.com

 

附件1:课程自我诊改报告

附件2:专业/课程教研室课程自我诊改报告审阅意见

附件3二级教学单位课程自我诊改报告审阅意见

 

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619

终审:质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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