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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9 16:40: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教学诊改相关文件学校诊改工作安排年度继续开展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诊改范围:校级以上特色、品牌等12个专业,具体如下:

2018年校级以上称号专业一览表

学院

专业

级别

称号

林业学院

林业技术

省级

高水平院校特色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校级品牌专业

林业学院

资产评估与管理

省级

省级示范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校级特色专业

园林与建筑学院

园林技术

省级

高水平院校优势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校级品牌专业

园林与建筑学院

园艺技术

校级

校级特色专业

环保学院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省级

高水平院校特色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校级品牌专业

工业与设计学院

家具设计与制造技术

省级

高水平院校特色专业、省级示范专业、校级品牌专业

工业与设计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省级

高水平院校优势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校级品牌专业

商学院

会计

校级

校级特色专业

通信学院

通信技术

省级

高水平院校优势专业

通信学院

物联网技术

校级

校级特色专业

汽车机电学院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校级

校级特色专业

旅游与外语学院

酒店管理

校级

校级特色专业

 

二、材料说明

1. 专业自我诊改报告(模板见附件1):专业负责人按报告要求填写,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自我诊改应从专业定位出发务必写实

三、材料整理与提交

1. 专业自我诊改报告需提交电子稿、纸质稿一份(需签名),二级教学单位收集整理后连同《课程自我诊改报告》教师自我诊改报告》一起提交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稿提交时间下学期开学第二周,纸质稿提交时间下学期开学第三

2. 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zlb0797@126.com

 

附件1:2018年专业自我诊改报告

 

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1229

终审:质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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