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圆我院600余名学子大学梦
近日,在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推动下,我院600余名学子助学贷款申请获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获批金额总计409.19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14.29万元,农村信用社贷款94.9万元。根据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将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或支付学习期间生活费。
近年来,我院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实行了一系列资助措施,让每一个贫困学子都能圆大学梦。
据了解,为解决贫困大学生经济困难,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国家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今年,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还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资助比例,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上调到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从而可以更好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需求。
(供稿:计财处 编辑:何佑华 审核:赖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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