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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两集体荣获省“雷锋班”和“雷锋队”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1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共青团江西省委下发了《关于公布全省第四批学雷锋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的通知》(赣青发【2015】6号)。我院园林与建筑学院2012级五年制建筑工程班获得“全省第四批雷锋班”荣誉称号,旅游与外语学院“爱心·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获得“全省爱心·蒲公英雷锋队荣誉称号”。

据悉,本次全省共计授予11名同志“雷锋哥(姐)”称号、50个班级“雷锋班”称号、112支队伍“青年雷锋队”称号、62个岗位“青年雷锋岗”称号。

近年来,我院团委秉承“心系大众,服务永远”的宗旨,坚持以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以我院师生及周边地区的老人、儿童、弱势群体为服务为对象,引导各部门团支部开展了一系列给农民工送服务、给敬老院送温暖、向山区爱心支教、建立雷锋基金等项目活动,得到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团委副书记李佰林表示,团委将继续高度重视雷锋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同时号召全院各级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立足校园学雷锋,进一步关爱社会送温暖,用榜样的力量弘扬社会主义雷锋精神新风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蓬勃发展。

(作者:团委、园林与建筑学院罗玲  编辑:何佑华  审核:赖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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