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批成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近日,从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传来喜讯,经赣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我院景区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批准我院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据悉,我院是江西省首所申报国家旅游景区获批的高校。
近年来,我院将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校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战略举措,并将其作为提升学院品味,传播生态文化,开展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
目前,景区包括森林景观区、园林景观区、生态科教区、游客接待区、餐饮住宿区、商业区等。景区注重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建设,坚持以生态园林景观建设为主线,突出弘扬生态文化和森林文化,注重包括自然生态、人文生态、管理生态、精神生态四个方面的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打造以森林生态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资源体系。
景区运营坚持生态效益、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强调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景区在固定时段免费对外开放,在线路旅游线路设计上规避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干扰,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鼓励学院校办企业、商店和学生创业实体为游客服务。另外,景区同时作为学院大型旅游综合实训基地,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等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职业能力实践场所。
今后,我院还将进一步加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建设,保障景区的有效运营,将生态文明建设、校园建设和景区建设有机结合、互为依托,打造具有生态文化特色优质旅游景区。
(作者:旅游与外语学院李雅霖 编辑:何佑华 初审:赖艳艳 复审: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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