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喜获林业厅“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近日,江西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赣林综治组〔2016〕2号),我院被省林业厅评为“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李平被省林业厅评为“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在省林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学院党政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12348”开展工作,即:围绕安全稳定一个中心;突出普法和消防两项重点工作;抓好信息,管理,宣传三支队伍;强化与当地工商、派出所、居委会、二监狱等部门的四条共建;落实人车分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移动式管理等八项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营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健康、规范的学习和工作育人环境。
据悉,此次表彰全省林业系统共有28个单位被评为“2015年度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我院连续10年获得此项殊荣。28名同志被省林业厅评为“2015年度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供稿:保卫处 编辑:何佑华 初审:赖艳艳 复审: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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