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院要闻>学院要闻>详细内容

我院推出新举措加强学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0-10-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站讯】教务处报道:为深入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提升质量年”文件精神,近日,我院推出了新举措以进一步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新举措主要包含规范升旗制和加强晚自习教学管理两方面。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肖忠优指出,优良的校风、学风是大学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学院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反映,是学院走内涵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规范升旗制对学生是一种文明养成教育,狠抓晚自习管理可以帮助学生合理高效地利用时间。

    新举措要求,各分院在周一至周五轮流升降国旗。升旗时要求学院值班人员、分院院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全部到场,升旗地点为学院主楼前广场。每个教学部门各成立一支国旗队/护旗队,负责早上升旗和晚上降旗。各国旗队统一组成学院国旗班。早上升旗和傍晚降旗实施方案及管理(含音响设施、国旗班等)由军体部负责。学院值班人员负责抽查班级升旗人数。早上升旗后,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所属部门专业特点开展早自习或早锻炼等活动。  

    新举措就晚自习教学管理方面提出“分类管理,分片管理,经费包干,按劳取酬”原则,要求对不同层次、不同年级的学生实行分类管理,开设四类教室(电视讲座室、公共自习室、日常教学室、公选课教室)分类挂牌管理管理。分院安排值班人员分别维持公共自习室和电视讲座室的纪律管理和财产管理等,教务处负责公选课的教学监控;根据各分院学生活动区域划分成八片,由各教学单位分片管理,各教学单位可成立纠风队或自律委员会,对所属区域进行巡查,规劝区域内流动的闲散学生到相关地点上自习。学工处成立一支学院纠风队或自律委员会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学院增拨教室管理经费,由分院包干负责,按劳取酬;规范社团活动时间,规定周日至周四晚自习期间原则上不举行社团活动、体育活动或文娱晚会;由学院总值班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小组分组考核,加强对值班人员考核,实行值班领导负责制。

    新举措的出台将进一步为广大学子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我院良好学风的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点击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