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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分院将实施教风学风整顿

发布时间:2009-03-2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站讯】学生记者吕娟报道: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修德立意,尚勤求实”的优良学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守则》,环境艺术分院结合分院实际,制定了“环境艺术分院教风学风整顿规范月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据了解,此次规定主要内容为环境艺术分院旷课及违纪处分办法。规定上指出,旷课次数6-9学时的同学,将受到通报批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如果身为学生干部也将受到危职清退处分,写一周检讨书,情节越严重处分越严重,直至旷课次数达50次以上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规定”坚持了批评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并坚持做到合法、公平、公开、公正等遵循正当的程序,相信在此“规定”下,将为环境艺术分院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分院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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