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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学院园林专业与赣州市园林局达成校行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2-12-2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站讯】园林与建筑学院余涛报道:为促进我校与江西省赣州市园林局合作交流,发挥双方的优势,更好地为赣州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和江西城镇化建设服务,12月17日,园林与建筑学院与赣州市园林局“校行合作”协议座谈会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赣州市园林局局长朱丽琴、副局长陈鸿宾、钟翠玉、牛玉翠,学校党委副书记宋墩福、副校长张孝金、校长助理董新春、园林与建筑学院院长曾斌等出席座谈会。

会上,张孝金对朱丽琴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此次校行框架合作将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展开多方面、多层次的合作,双方将协同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研究,开展赣南苏区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的研究,联合开展科技项目申报与科技攻关,建立适合合作双方的科研与技术服务运行机制,实现合作双赢的目标,共同为生态园林建设服务。

根据“校行合作”框架协议,赣州市园林局将对我校园林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实训实习条件,包括教师培养锻炼、学生实习与实训、长期指导教学等多种形式;我校将为赣州市园林局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派专业教师指导生产实践项目,双方共建产学研平台方面,开展赣州市市政建设(园林)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园林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培训,开展赣南花卉苗木农民培训,对园林企业和花卉苗木农民开展园林专业技能等级鉴定。

实施专业建设“校行合作”战略是我校落实“稳规模、强内涵、提效率”特色发展路线的具体实践,将有效推进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发展,更好地推动品牌专业建设的发展,服务地方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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