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2017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复查 继续保留此项荣誉称号
12月26日,江西省文明办发布了《关于江西省2017年文明单位年度复查结果的通报》。根据通报结果,我院通过了2017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复查,将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此前,我院连续获得江西省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本年度我院在江西省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系统的得分为103分(总分为105分)。
2017年,学院党委成立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2017年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分工表》,学院党委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文明创建相关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本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
2017年,学院积极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宣传贯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利用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学院还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的实施方案》,每个月由一个二级学院举行一期道德讲堂活动,活动效果好。学院各单位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榜”的发布工作。
学院成立的9支大学生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帮扶贫困村、文明交通、社区服务、关爱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自愿献血活动、环保志愿服务等。学院每天组织志愿服务打卡活动,安排志愿者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清理、食堂用餐文明引导等活动。
(作者:宣传部赖艳艳 编辑:张雯 审核:何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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