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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院师生热议新《职业教育法》

发布时间:2022-05-1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做好新职业教育法学习教育工作,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新职教法学习研讨。通过观看线上直播课程、参加线上宣讲解读会教研室研讨交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学习新职业教育法的内涵及意义,了解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式和新要求,校内掀起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的热潮。

副院长叶超飞: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十八大以来,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现代职业教育飞速发展助力产业结构转型,职业教育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二十大此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新《职业教育法》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强化产业协作促统一市场建设 ,着力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职业教育在做大做强。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为职业教育打破“断头路”,搭建“立交桥”,这必将推动职业教育进入大有可为的发展历史新篇章。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部门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近期重点任务,推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全校师生领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和修法精神,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深化“三教”改革,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务处处长曾斌:通过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提高了我对职业教育的思想认识,也很大的改变了我的教育理念,让我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同时深感责任重大。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职业教育不仅要为学生将来的就业着想,更要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着想。这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新《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在提升地位的同时也提高了要求,这是给我们出的一张新的试卷。我们需要更用心、更努力地去思考,去实践,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学生的核心能力,办贴近产业的职业教育,办创新发展的职业教育。要积极更新育人观念、改革课程结构、革新教学方法,为祖国培养优秀的职教人才,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商学院团总支书记吴珂:《职业教育法》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障政策。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林业学院教师周志光:作为高职院校的一名普通教师,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实施感到由衷的兴奋。国家通过立法保障职业教育教师的权利,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与社会地位。为贯彻落实本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们应当积极开展思政教育,不断指引学生思想认识,使学生树立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和科技进行做贡献的意识,做好学生思想上的引路人;教师们应当主动学习,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科研水平,为学生解答疑惑,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做好学生专业上的引路人;教师们应当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主动对接企业,服务企事业单位,不断带领学生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园林与建筑学院教师曾令玲: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国家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制度”这一规定加快与职业教育发展相匹配的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制度的建立健全,解决因岗位结构不合理导致的一线教师无法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引导教师献身职教事业的价值追求,增强职业教育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力,激发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师资队伍活力。在我国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时刻,有新职业教育法的保驾护航,将会把职业教育带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能够更好地把“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职教宗旨落到实处。我们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快速发展。

工业与设计学院教师欧俊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尊重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讯与信息学院教师曾斌: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使身处其中的我们职业院校教师深切感受到了从国家层面、从社会层面对我们的关切与要求,同时也更加让我们坚定“为国育人、为党育才”的光辉使命与责任。如何培养更符合当下社会环境下的职业精英人才,如何打造兼具综合技能素养的实干型人才,是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需要深入践行的方向。

旅游与外语学院教师徐慧星:回应群众关切,让职业教育“火起来”,开辟人才成长的“快车道”。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职业院校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设了1200多个专业和10万个专业点,每年培养毕业生约1000万人。但尽管如此,不愿意报考职业学校、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不受待见”等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拓宽了职业教育的本科层次专业设置,从法律层面禁止设置歧视政策,为“专升本”拓宽了平台,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开辟了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职业教育“快车道”,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高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让职业教育在全社会真正“火起来”。

汽车机电学院教学干事谭赣萍:职业教育说到底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就业教育,需要适应社会需要。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要面向党和国家事业需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让学生学到养家糊口的硬功夫、练就安身立命的真本事,让参与的企业有效益、得实惠。为确保适应性,新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再发力,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寻求新突破,建立以就业为导向、
符合职业教育自身特点的质量评价制度,走自己的路。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学院教师卢小能:面对这种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趋势,一方面需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真正做到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办出高质量、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公众改变对职业教育的刻板认识,破除“崇尚学历,漠视技能”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不再用“层次教育”思维来看待职业教育,保障职校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与普高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对此,才能真正瞄准高端产业,服务好产业升级转型的发展趋势,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家具学院教师陈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件大事,身为一名职业教育教师,深感责任重大,本人将认真领会其中深意,更多努力做好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立足课堂、立足实训室,培养大国工匠型职业技术人才。

建筑与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吴因成:新职教法对我来说最深的印象就是从法律层面规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平等地位。修订以前,人们普遍认为职业学校学生找不到体面的工作,我也一直认为未来的路很迷茫,可是现在新职教法推出后,首先就体现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对等的地位上,这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积极性,让我知道受职业教育也是一件光荣的事,我想职业教育的未来是一片光明的。职业教育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及专业知识技能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为目的重要教育途径。作为职业教育体系下的在校大学生,我们应该摆正自己对职业教育的思维观念,踏实学好专业本领,提高自身素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们虽然平凡,但不甘平庸。国家在发展进步,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供稿:教务处 编辑:张雯 签发:李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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