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院要闻>保卫处>详细内容

我院被评为林业厅“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获得林业厅综治先进单位.jpg

近日,从省林业厅获悉,根据江西省林业厅 关于2017年度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赣林综治组〔20185号),我院被省林业厅评为“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我院保卫处干事杨元粮被省林业厅评为“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17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林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在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项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强化四条共建,落实八项工作”,即:围绕安全稳定一个中心;突出普法和消防两项重点工作;抓好信息管理宣传三支队伍;强化与当地工商、派出所、居委会、二监狱等部门的四条共建;落实人车分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移动式管理等八项工作。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营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健康、规范的学习和工作育人环境。

据悉,我院已连续12年获得江西省林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2017年,全省林业系统共有25个单位评为“2017年度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7名同志被省林业厅评为“2017年度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供稿:保卫处  编辑:张雯  初审:何佑华  复审:沈林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点击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