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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评为省林业厅“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7-12-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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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林业厅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赣林综治组〔20174号)的通报,我院被省林业厅评为“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李平被省林业厅评为“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这也是我院连续第11年获得省林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这一称号。

近年来,在林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我院党政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围绕安全稳定一个中心突出普法和消防两项重点工作抓好信息管理宣传三支队伍强化与当地工商、派出所、居委会、监狱等部门的四条共建落实人车分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移动式管理等八项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营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健康、规范的学习和工作育人环境。

据悉,此次表彰是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全省林业系统共有28个单位评为“2016年度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31名同志被省林业厅评为“2016年度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供稿:保卫处  编辑:张雯  审核:何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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