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会议】学院举行2022年度职称评审座谈会
5月18日下午,学院学术办联合组织人事处在学院产教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职称评审座谈会,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董新春介绍了开展本次座谈会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并详细解读了《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和<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中规定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文件;学术办副主任彭东生汇报了今年征集修改我院《高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标准》反馈意见的整体情况。随后,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就有关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宋墩福对学院职称评审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必须符合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来制定学院职称评定方面的政策;二是学院职称评审制度必须符合社会形势发展和学院发展。
参会同志一致认为,我院应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证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和<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文件精神。
作者:学术办彭东生 编辑:张雯 签发:李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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