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一九九四年大事记
1月25日,中共赣州林校第二次党员大会召开,68名党员出席了会议。大会听取、审议、通过了刘旭春代表校第一届党委所作“深入改革、积极发展,提高质量,为把我校人成优秀的重点中专学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通过了张群代表第一届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公布、审议了五年来党费收支结存情况;选举产生了由刘旭春等5人组成的第二届党委会和张群等3人组成的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月1日,中共赣州地委地干字(94)26号文批复,同意我校第二届党委由刘旭春、张群、袁经鸿、彭承镛、黄敬怡同志组成,由刘旭春任书记,张群任副书记;同意张群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月17日,我校被赣州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全地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3月1日,我校决定自九四年上学期开始,学生试行社会实践课制度,即每个学生班每学期安排一周社会公益性劳动或工作。
3月8日,学校制发《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并从本学期开始实行。
3月27日,我校召开四次工会、三次教工代表大会,42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校长刘旭春代表校行政所做的工作报告;彭承镛(工会主席)代表第三届工会、第二届教职工代表会所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9人组成的第四届工会委员会。
4月21日,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办、省林业厅下达招生计划,我校九四年招生计划600名,其中招高中毕业生110名,初中毕业生490人。
4月25日,林业部人教司要人职(94)84号文通报,经林业部中等林校专业教育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复评,我校营林类和财经类两大专业被评为A级教育质量。
5月8日,我校评出首批“校园星座”35名。
6月5日,《赣州林校报》正式创刊,刘旭春校长题写刊名,省林业厅欧阳绍仪厅长为创刊题词,原《校园简讯》同时停办。
6月17日,我校决定对普通中专学生实行“考教分离”,严格考试(考查),认真执行升留级淘汰制度。
6月2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抄字(94)74文号,同意我校办学规模从原定的在校学生数960人,扩大为1600人。
7月20―26日,全国中等林校南方片协作会区第十次会议在湖南林校举行,我校刘旭春(书记兼校长),钟常汉(调研员),宋墩福(教务科长)等出席了会议。
8月16日,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赣编发(94)39号文件通知,同意我校增加事业编制80名。
9月10日,南京林业大学赣州函授部第一届新生95人举行开学典礼,南京林业大学洪副校长到校祝贺并讲话。
9月15日,学校出台试行《教学督导制方案》,并从年内实行。
9月19日,学校试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10月6日,我校建立“教学督导组”聘任督导员,组长陈任官、副组长黄敬怡、万仁良、陈辉铨、宋墩福,办公室设教育研究室。
10月8日,林业部人教司通知,我校校长助理袁经鸿为中等林校财经类专业教材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成员。
10月17日,我校决定创办“江西森源生物技术制品厂”并确定为全民所有制的校办企业。
10月24日,校卫队成立,由保卫科副科长兼任队长。
11月8日,经学校、省林业厅科教处和南京要业大学共同努力,南京林业大学赣州函授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党委任命刘旭春为函授部主任,陈任官、陈辉铨为副主任。函授部现有学生95人,分林学、经济管理和科技文秘三个专业。
11月20日,江西省林业厅同意我校“培训部”更名为“成人教育部”,以适应我省林业成人教育的发展。
12月2日,赣州地区劳动局同意,我校校办产业江西省森源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劳动工资归口劳动局指导管理。
12月23日,学校印发《评选和表彰学习标兵方案》。
12月28日,赣州地区人事局通知我校,伍学荣被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第二批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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