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一九九二年大事记
1月8日,学校团委被赣州团地委授予1991年度先进团委,钟清滨同志被评为优秀团干。保卫科胡宏权被市公安局评为九一年度内保系统优秀保卫干部。
1月12日,学校颂发《班主任工作条例》从三月起实行。
1月14日,赣州市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我校新建学生宿舍,以确保扩大招生规模需要。
1月24日,江西省林业厅赣林人字[1992]18号文批复同意,校行政办公室增挂保卫科牌子,增设培训部、林科教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德育研究室等4个正科级单位。
2月1日。江西省教委公布首批中专学校合格评估结果,我校为合格学校。
2月10日,赣州地区科委批复同意我校成立“赣州信达电脑技术服务部”。并办理了工商登记。
2月20日,校颂发《德育工作实施意见》。
2月24日,校颂发《党委建设若干规定》。
3月2日,校印发《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3月19日,校颂布《关于发展校办产业的若干规定》。
3月21日,江西省林业厅确定并下发赣县荫掌山林场、全南小叶岽林场、安远高云山林场、赣州木材厂、赣州市苗圃为我校外实习基地。
3月23日,校成立德育教育研究室、体育研究室。
3月23日,江西省林业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市)县林业局,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集资办学,捐资助学,进一步办好我省第一,第二两所林校和森林工业技工学校。
3月30日,校颂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的暂行规定》。
4月20日,校颂发《治安保卫实施细则》。
4月23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同意,我校由“江西第一林业学校”改名为“江西省赣州林业学校”。
4月28日,八九林经班学生罗立明被共青团赣州地委评为一九九一年度全区学雷锋先进个人。
6月4日,校颂发《关于学校财产物品验收保管的规定》。
6月22日,学校成立“赣州林丰物资供销经营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月22日,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赣编办发(92)69号文件,重新核定我校事业编制203名(含校办工厂事编制29人)。
6月,陈任官被省教委聘为“江西省中专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委会委员。
7月14日,陈辉铨主持,宋墩福、刘素青等教师参加的“杉木人工速生丰产技术调查研究”科研究项目,获华东区大站“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
7月14―15日,我校召开三届二次工会、二届二次教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江西省赣州林岗位工作津贴规定》。
7月18日,我校修订颂发《教职员工请假休假规定》。
8月1―8日,全国南方片中等林校第八次协作会议在贵州林校召开,我校张群副书记,朱同铿主任、黎声振科长三人参加了会议。
8月14日,我校九○(2班)王金芳,八八林经班张苏分别被共青团赣州地委评为九一年度优秀团支书和优秀共青团员。
8月25日,经批准,我校成立“赣州兴林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9月8日,江西省林业厅批复同意我校建立“江西森源开发总公司”。这林工贸、林科教结合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校办企业。
9月11日,我校开始实行修改后的《人民助学金和人同奖学金规定》。
9月21日―22日,新生开学,本年度新招高初学者毕业生428人,编为8个班。
9月24日,赣州市政府命九一年度赣州市面上文明单位,我校为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单位。
9月23日―10月7日,新生开展国防教育和军训,这是我校首次对新生在开学前进行国防教育和军训,并决定今后凡新生入学,均先开展军训。
9月25日,我校学生班开始实行编号由五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数为年级,第三位数为专业代号,“1”、“2”、“3”分别为林业、林业经济管理、森林综合利用专业。第四位数字为招收对象代号,“1”、“2”、“3”分别为招收高中、初中毕业生学生和成人,第五位数为班序号。如92年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林业1班,则编号为“92111”。
11月16日,我校向江西省教委中专教育评估领导小组呈送《办学水平评估报告》。
11月17日,省教委决定于12月13――19日对我校办学水平进行复评。
12月25日,江西省赣州林业学校实验木工厂改建为“赣州江林家具厂”。
12约30日,赣州地区档案局批准颁发我校“省级三级先进档案管理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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