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西一高校发禁酒令职工饮酒需书记或校长批准
“学校教职工在工作日晚间有接待需饮酒,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但不可使用高档酒。”近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发出《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通知》,严禁教职工在工作日饮酒(无论因公、因私都不可饮酒)。
据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 “此《通知》是对此前出台的“禁酒令”作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我们将长期执行该项规定。”
通知还规定,严禁全体教职员工在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他时间饮酒,不得影响履行岗位职责或借酒滋事。
根据规定,该校对首次违反禁酒规定的有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饮酒影响工作、酗酒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禁酒令执行不力、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据介绍,该校纪委将加大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接受监督和举报,对发现违规饮酒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完)
http://edu.china.com.cn/live/2013-09/16/content_223874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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