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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等19所院校试点单独招生

发布时间:2012-04-1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记者李文亭通讯员沈林)记者4月18日获悉,《江西省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等19所院校成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单位。

  我省规定,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20%以内,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控制在10%以内。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对外公布。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今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招录取时执行。

  据悉,此次试点将遵循院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为改革目标,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录取时,试点院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试点院校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http://epaper.jxnews.com.cn/jxrb/html/2012-04/19/content_1850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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