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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江西省一批高校教育收费标准获得批复

发布时间:2012-09-0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南昌新闻网讯(记者 邓微) 9月3日下午,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我省一批高校教育收费标准获得批复,涉及江西教育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和赣南师范学院,所有收费均于2012年秋季开学开始执行。按照规定,各高校必须到省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收费前做好价格公示,并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介绍,此次获得批复的高校教育收费项目包括:江西教育学院与爱尔兰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三年,自2012年至2016年共五期,每期招生100人,列入该校统招计划,学校择优录取。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江西教育学院与爱尔兰公共管理学院颁发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学年;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从2012年开始招生至2016年,共五期,每期招生100人,列入本年度该校专科统招计划,收费标准为11000元/人?学年。

与此同时,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两个项目获批。该校与韩国大邱加图立大学合作举办园林技术、汽车电子专科教育项目,学制三年,自2012年至2016年共办五期,每期招生100人,收费标准为11000元/人?学年;该校与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合作举办会计专科教育项目,学制三年,自2012年至2016年共办五期,每期招生60人,收费标准为11000元人?学年。(来源:南昌新闻网 编辑:杨0)

http://www.ncnews.com.cn/ncxw/bwyc/t******903_916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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