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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西山和”企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26 16:30: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江西山和”企业奖学金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竞赛等情况,从林业技术非定向班中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旨在调动我院该专业学生思想上进,学业优良、技能提升和社会活动积极,促进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设置名额

“江西山和”企业奖学金面向我院林业技术专业非定向班学生来设置,每年奖励6个学生,为期5年,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热爱专业,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知识面宽,组织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4、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10名;

5、参加过校级技能竞赛,以及省赛和国赛或者选拔赛;获得名次者优先。

 (二)必备条件

获取“江西山和”企业奖学金的同学,优先安排参加该单位的教学与生产实训与实习,就业优先安排到该企业工作。

(三)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企业奖学金的评选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含通报)以上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在校由于自身原因发生过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4、技能考核不合格者。

四、评选办法

1、每年9月初学院下发文件,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及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辅导员提出推荐意见,按照要求择优推荐;林业技术专业教研室综合全部推荐材料,遴选出推荐名单,一周内提交林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予以公示;

2、“江西山和”企业奖学金评定小组为林业学院领导,林业技术专业教师、所涉及班级的辅导员。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定小组依据个人申请,根据成绩及日常表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参加评选。

3、由评定小组人员对参选人员进行打分并排名 。

4、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

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公布最终结果。 

五、评分细则

1、智育素质分40分

(1)学生在评选当年所取得规定课程的原始总评成绩*0.3,取两个学期的平均绩点;

(2)综合素质班级第一得10分,第二得9分,依此类推;须提供综合测评的原始统计材料;

2、素质拓展30分

(1)参加过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参与奖1分。

(2)参加校级技能竞赛并获奖,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鼓励奖2分;参与奖0.5分。

(3)参加其他省级比赛,只要参加可得1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入围省赛2分。

 3、团体活动10分

 (1)担任过学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部长以上,含部长),得5分;

(2)担任过学校、学院其他学生干部,党支部、年级、班级的学生干部,得3分;

(3)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所带领班级、部门在学校相关评选中获奖者,可另得2分;

4、教师测评10分;

5、班级测评和班主任测评10分。

六、补充说明

1、奖学金评奖工作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

2、单科成绩>75分的;

3、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欢迎广大师生检举揭发、共同监督;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处理。

5、林业学院评定出拟获奖学金人选后报企业方最终确认,确定时间和地点企业方派员参加颁奖大会并颁发奖学金与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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