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类专业“湖州中核”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原则与指导思想
湖州中核企业企业奖学金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政治、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情况,评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企业奖学金的评选旨在调动我院学生学习、技能竞赛和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设置名额
湖州中核企业奖学金面向我校测绘类专业所有学生设置,共设4个名额,大二和大三各2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知识面宽,组织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名;
4、参加过校级技能竞赛,以及省赛和国赛的选拔培训。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企业奖学金的评选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含通报)以上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在校由于自身原因发生过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四、评选办法
1、每学年初学生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及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班主任写推荐意见,每个班最多推荐5人。
2、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定小组依据个人申请,根据成绩及日常表现,按照得奖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参加评选。
3、由评定小组人员对参选人员进行打分并排名 。
4、公示初评结果;
5、公布最终结果。
五、评分细则
1、评委构成
学院领导,测绘类教师、所涉及的辅导员
2、思想政治表现
没有受到学校处分或违纪行为及其他特殊情况,得5分。
3、学习情况
(1)学分绩点排名班级前5%,得15分;综合素质排名前10%,得12分;班级排名前20%,得10分。(取两个学期的平均绩点)
(2)参加过国家测绘竞赛并获奖按一等奖得25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2分,参与国赛集训超过20天得6分,以上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3)参加过省级测绘竞赛并获奖按一等奖得12分,二等奖得10分,三等奖得8分,参与省赛集训超过20天得4分,以上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4)参加过校级测绘竞赛并获奖按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6分,三等奖得4分,取最高分。
4、社会实践情况
(1)担任过学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部长以上,含部长),得5分。
(2)担任过学校、学院其他学生干部,党支部、年级、班级的学生干部,得4分。
(3)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所带领班级、部门在学校相关评选中获奖者,可另得2分。
(4)个人综合素质排名班级前三名可另得2分。
六、补充说明
1、奖学金评奖工作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
2、单科成绩<60分的,不能参与评奖。
3、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欢迎广大师生检举揭发、共同监督。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处理。
林业学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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