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森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周边、产教楼区域苗木采购种植项目(编号:GZSJ2022-ZG-Z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市森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其图书馆周边、产教楼区域苗木采购种植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SJ2022-ZG-Z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概况、工期、采购内容、编制依据、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特殊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工程量清单 | 预算总价(元) |
一 | 图书馆周边、产教楼区域苗木采购种植项目(国内工程)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349300.33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所响应品目必须完整。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工程质量、材料、施工要求、工期、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10分钟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若没有对技术、商务做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并提高了要求,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3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工作日内),防疫期间获取磋商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即通过发送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获取报名资料(电子邮箱:3181989840@qq.com),报名资料填写完整后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获取磋商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200.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2年1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50-29号,赣州市森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本项目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汇票或本票或支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响应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营业部;户名:赣州市森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410,(请各供应商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
(十)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80%,待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审计结算总价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保修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不计息一次性返还。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湖边镇
电话:0797-8305708
联系人: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森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50-29号
电话:0797-8082369
邮箱: 3181989840@qq.com
联系人:叶先生
(十二)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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