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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4月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考试院要求规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名单要求在每年12月备案后方能参加第二年4月的自考本毕业论文答辩。备案条件要符合要求:通过全部的课程或者是只有以下四门课程未通过的方可参加备案:英语(二)、计算机课程、两门思想政治课等4门。省考试院将对我校备案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20164月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省考试院方给上传成绩。二级学院上交备案名单时同时上交考生的纸质成绩单一份(含学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复印一份。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151222

 

(附表)关于做好2016年4月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备案的通知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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