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使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规范我校自考学生毕业程序,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使各项毕业流程有章可循,根据江西省考试院自考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工作实际,制定《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自考生毕业申请程序》,请参照执行。本规定适应于我校所有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
一: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抵免手续符合规定。
5、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办理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业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请本科毕业。
6、本次毕业证上的照片将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照片,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的助学院校刷新过二代身份证。审核期间不再更改信息。如在刷二代身份证时需强制更正身份证基本信息的,需另填一张《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并按要求逐级上报由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并更正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从未刷过身份证的,须在12月24日前到主楼203考试中心办公室刷身份证采集信息。毕业生(除姓名、身份证号)基本信息有误的请在12月24日前前来主楼考试中心刷新身份证或网上更正(不能在网上更正的由考生填写信息更正表并盖好两级招办公章后到南昌市西湖区招考办人工办理毕业手续),(请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
考生本人可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成绩查询”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二、申请费用:
费用:60元/人(含证书工本费,电子注册费)。
三、申请材料:
申请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清晰。
2、准考证原件(报考该专业的所有准考证都要装入档案袋)。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的自学考试成绩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单科合格证(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
3、申请本科、本科第二学历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其专科、本科第一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外(一式两份),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之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或由省级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示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没有以上二个证明材料之一的,不能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祥情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以上两个证明材料之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办理毕业证书申请期限内,由考生本人随其它申请材料一并上交。自考秘书需对该材料在网上验证无误后,然后签字,省教育考试院终审时还将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合格者予以通过。不合格作退档处理。
以上材料经整理后,用装订机简易装订(除毕业生登记表外)(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装订其中各一份即可,另一份随汇总表顺序一起上交)统一放入自考毕业生档案袋。
各二级学院自考秘书须对所有毕业生材料(含毕业生信息数据库)与网上信息仔细核对,杜绝差错(如张冠李戴等)。如出现错误,省教育考试院将无法更正毕业证信息。
四、办理程序:
1、12月18日-23日各二级学院自考干事接受考生的毕业申请,并用考生的所有准考证号,在网上查询是否符合毕业条件(2015年下半年本、专科实践及答辩、免考成绩大约在12月20日左右上传到江西教育考试院网上),二级学院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才能发放毕业生档案袋(请自考秘书于12月21日前到考试中心领取“档案袋填写范本”及毕业生档案袋),并指导考生填写档案袋。(档案袋的填写要求: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正楷字体;注明是专、本科;“县(市、区)”: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注册准考证号”:2170开头的(必须是第一次使用注册毕业证申请的准考证号),务必填写完整;“专业”:必须填写全称,不要简写;“主考学校”:专科-我们学校,本科填写-南昌大学、(“园林”、‘环境工程与管理“专业-江西农业大学;“餐饮管理”、“学前教育”、“教育学”-江西师范大学);在姓名下方注明学生联系电话;右下角“日期”写:2015年12月)【对于已毕业或在外实习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加强联系,务必通知到位,并指导学生填写档案袋】,须将申报材料备齐,放入档案袋交到考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自考秘书处。
2、需补办准考证的学生请于12月24日前将准考证号、姓名及费用(15元/人)交至二级学院自考秘书处(准考证补办表格祥见附件1),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交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去办理,再返回二级学院装袋(逾期请学生自行到市招考办办理)。
3、12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上交的材料在网上进行审查,重点核对学生是否符合毕业课程通过条件,准考证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4、毕业生上交的所有复印件(含网上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由二级学院自考秘书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已核,审核人姓名、日期等内容”)
5、各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自考生毕业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成毕业生信息表,并按汇总表序号:按专/本科层次→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于12月28日前将装有学生申报材料的毕业生档案袋和所属学院自考毕业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稿(格式见附件)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李老师处,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上请特别注意“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专业”、“主考院校(以考生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学校为准,不得自行选择)”、“毕业层次”、“电子相片”必须认真核对,确保网上信息与毕业生本人信息一致,并让考生亲自核对,当场签字,信息有错的毕业生材料不得上报)考生签字确认后,再装入档案袋。29日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自考秘书再次进行二级学院交叉审核,
6、12月30日教务处考试中心将所有学生的申报材料审核进行整理、汇总,经学院批准后送赣州市自考办。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省考试院规定:毕业申请必须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考生须对自已的个人毕业信息进行仔细核对,一经确认签字后,一律不得修改。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发现信息有误,如与考生签字确认毕业生登记表上一致的,不予修改,只能开具学历证明书。
2、凡是高校在校生和助学单位的考生只能按准考证的院校代码到发准考证单位申报。
3、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凡有考籍转考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自考专科、本科综试(含省电大试点的专科、本科)各种考试和办理自考专科、本科综试专业的毕业,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参加非综试自考专业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毕业申报。
六、毕业证发放:
1、毕业证发放时间:2016年3月下旬
2、领取毕业证注意事项:本人凭身份证、离校手续办理表(领专科毕业证的)到考试中心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即毕业生登记表)一份,不得他人代领(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是在校教师方可)。
七、毕业证查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及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电子注册,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w.STE.net.cn)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教务处考试中心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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