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蔬菜、肉类定点采购服务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食堂管理,规范教职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教职工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并研究决定,我校现对教职工食堂蔬菜、肉类、水果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各商家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时间
1、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是确定教工食堂蔬菜、肉类、水果采购的供货单位。
2、有效时间
本次招标的成交方其供货期限为壹年(具体期限以合同为准)
二、对供应商具体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有合法经营范围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良好,所有的送货产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含农产品质量监测报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
2、供应商每次供货需附一式三份的供货清单,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三、对供应商配送方面的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供应商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是新鲜肉类,除卤烤肉类之外。
2、供应商所供鲜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并经过卫生部门检疫的当日屠宰的活鲜猪肉。
3、供应商所提供的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4、供应商所供冷冻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在保质期内,严禁提供进口冻品。
5、供应商所提供的水果应必须保证新鲜,不得有烂果的现象。
6、供货商根据学校提供以下的食堂日常常蔬菜、肉类等名称标出相应的菜价的价格: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日常常用菜名称
一刀下猪肉 | 猪肝 | 草鱼 | 五花猪肉 | 牛腱子肉 |
新鲜鸭子 | 新鲜鸡 | 排骨(猪) | 小鱼干 | 土豆 |
空心菜 | 园茄 | 青椒 | 红椒 | 黄瓜 |
腐竹 | 包菜 | 芹菜 | 蒜包 | 冬瓜 |
苦瓜 | 南瓜 | 豆角 | 木耳 | 西红柿 |
花菜 | 卜干 | 毛豆仁 | 红萝卜 | 木耳 |
卤凤爪 | 水豆腐 | 油豆腐 | 丝瓜 | 洋葱 |
苋菜 | 蒜苗 | 金针菇 | 湿粉干 | 湿河粉 |
四、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
如因供货商所送的肉类、蔬菜、水果被我校抽检人员检验不合格达到三次以上或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作违约处理,并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投标人的材料递交
(1)填写投标单位简介表一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货商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材料,投标人应按秩序装订好,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在评标会上当场递交。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2000元、密封的投标书,在招标会议前半小时内进行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投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资料,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如果单项投标单位或个人少于3家,则此项招标取消。
3、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处进行报名登记,联系人,王郁红139******0492。
六、评标方式以价格调价方面的要求
1、评标:
①资质审核:招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的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学校安排人员在招标会议召开的头一天对赣州市市场的价格进行调查。在评标会议上,主持人公布当时市场的售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只能低于公布的售价。对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实,并确认投标人的下浮率。下浮率最多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以上方法如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相同且最多,那么这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实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投标价格不能高于第一次投标价,下浮率最多为中标候选人。
3、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未中标的单位当场签字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离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字后自动转入履约保证金。
4、价格及调价方面的要求
由于蔬菜、肉类价格市场波动较大,我中心以及相关审计部门每周派人到市场进行调查核实价格,如供应商超出市场核实价格的,按市场核实价格付款,如三次以上发现供货价高于市场售价20%的,将作违约处理,并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它
1、中标公示:招标比选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签订供货合同:公示结束日起三日内,中标商须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生效;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先缴齐履约保证金。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3、供货方式:供应商应按学校具体要求供菜,同时须无条件的保证食堂临时用菜的供应,对不能按要求供菜三次以上的,将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采购金额:大约每月人民币4万元。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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