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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切实保障学院广大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及社会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利,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我院严格按照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认真做好学院各项事务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本年度,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在学年度初统筹布置了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办公室、宣传部、计财处、招生处、人事处、教务处、资产管理中心、监审室等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8-2019学年度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其他各相关部门认真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地保障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依照学院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秉承“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坚持信息公开原则,主动公开学院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8-2019学年度,学院各部门共计公开各类信息2000余条。通过校园网发布如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等信息为主的学校重要信息(新闻类)614条,媒体关注信息270条,招生录取相关信息4条,招聘相关信息8条,招投标相关公告147条,校历2条。此外,通过学院办公自动化OA管理系统发布各类通知信息一千余条,收到并流转上级来文2340份,编辑印发党委文件行政文件347份,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报4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

该学年度,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了学院简介、现任领导、历任领导、历史沿革、大事记、学院荣誉、校园文化和部门机构介绍等。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学院通知公告、各类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关系密切重要事项

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科研奖励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4.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院在招生方面主要公布了学院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以及《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2019年招生简章》、《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2019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考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关于公布2019年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试拟录取名单的公告》、《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正式录取名单的公告》等相关重要信息。

5.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主动公开信息。2018年,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学院就业服务平台、新媒体(微信服务平台手机端等),钉钉QQ和微信群等网络方式公开就业相关信息共200余条。其中,通过就业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平台等形式共公开信息100余条(不含招聘信息),通过就业宣传栏、主题会议、宣传条幅等形式公开信息20余条。

目前,学院云就业服务平台、手机PC端已经上线运行,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通过平台可以及时了解学院就业工作信息。学院严格遵循《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招聘管理制度》,及时向学生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公开发布了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及时发布招聘信息,使毕业生可以随时了解即将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信息,方便了毕业生,提高了用人单位信息的使用效益。

6.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高校预决算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申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赣财预[2013]20号)第一条“公开的主体: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各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不需要公开,由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的规定,我院作为隶属于江西省林业厅的全额拨款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江西省林业局在其网站主动面向全社常年公开。详见江西省林业局官网“信息公开”栏(http://www.jxly.gov.cn/Index.shtml):《江西省林业厅2019年部门预算》、《江西省林业厅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网络截图如下:

图片2.jpg 

2)财务规章制度公开公示情况

学院的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是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予以制定的,在制定的过程中进行了内部调研和征求意见,经过学院有关会议通过后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予以执行,同时在学院管理系统进行公布实施,在学院OA系统、生态智慧云微信公众号-教师服务-财务规章制度、环院计财QQ群、环院人QQ群等公告。

3)收费信息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学院收费行为,更好的服务全院师生,2019年,学院计划财务处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将我院2018年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及实际收费情况通过主管部门——省林业厅向省物价局予以申报,并在“江西省收费年审网上申报系统”获得审核通过。

2019年秋季,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非税[2018]1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和财政票据核销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非税〔2019〕10号)精神,我院学生通过“赣服通”或“江西省教育缴费云平台”缴费。在学院的收费大厅设置了收费公示牌,公示牌上列示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投诉电话等内容。在学院管理系统、学院OA系统、生态智慧云微信公众号-学生服务-信息查询、环院计财QQ群、环院人QQ群等公开公示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投诉电话等内容(http://117.21.210.73:8086/main1.aspx与/zsjy/zsjz/8828.htm)。每学期寄给学生家长的《开学注意事项》中均附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学院招生网站的招生简章上公告了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并在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附上了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江西省考试院编制的高考指南的我院宣传专页上公示了收费项目及标准。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019年,学院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种类等有针对性地选取不同的信息公开方式。一是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以及教代会、职代会、中层干部会、中心组学习、各项专项专题会议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二是通过印发党委文件、发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党委会抄告单、院长办公会抄告单等形式面向全院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定期编印发放校报、学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四是通过学院校园网、办公自动化OA管理系统、校园钉钉信息发布平台、官方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官方百度贴吧、QQ空间、微信平台等新媒介以及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及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年,学院未出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也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对涉密文件和信息等不予公开。该学年度,学院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同时也也未受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复议和诉讼情况

该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与认可,对我院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公开的及时性表示较为满意,评议结果良好。

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

一直以来,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高层推动,主动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学院党政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协作努力下,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必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不能松一时严一时,同时还需要根据公开的内容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与此同时,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评价的机制,提高全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我院将会不断改进提升,一是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保障机制,保持信息公开工作的生机和实际效果;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学院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影响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2019年,我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因我院为高职院校,学院职能及业务同本科院校略有不同。在50项公开清单中,我院共涉及清单中的9大类42条,具体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详见附表。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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