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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建设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响应《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认真落实学院十三五规划有关人才引进的战略部署及学院第一届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实现“创建一流高职院校”的目标,我院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引进一批优秀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人才引进必须充分考虑学院的总体发展目标,既要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和有利于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又要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和学院综合势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二)统筹实施、突出重点。人才引进必须统筹考虑学院各专业的建设需求,重点保证学院重点优势专业、特色专业需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带头人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能工巧匠。

   (三)注重能力、德才兼备。引进的人才必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综合素质,具有优良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严格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标准、全面考核、规范操作,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二、所需人才专业类型

    林学、园林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设计学以及学院急需的其他专业人才。

    三、引进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

1、具有正高职称, 年龄在48岁以下,并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排名前3),或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子项目,或主持的项目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给予津贴2000元/月(三年),当年提供6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使用(五年内免租金,若无住房提供,则给予2500元/月的住房补贴)。

2)可随调配偶或子女1名入校工作,符合入编条件者予以正式入编,不符合入编条件者予以校内聘用。

2、仅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在48岁以下,且不具备上述其他条件的,待遇面议。

(二)第二类人才: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原则上在38岁以下,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等刊物收录2篇以上,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以上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学院将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给予津贴1200元/月(三年),当年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提供二室一厅住房使用(五年内免租金,若无住房提供,则给予2000元/月的住房补贴)。

2)可随调配偶入校工作,符合入编条件者予以正式入编,不符合入编条件者予以校内聘用。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原则上在38岁以下,且不具备上述其他条件的,享受《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和教职工培训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赣环院发〔2017〕37号)中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第三类人才: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年龄应在45岁以下,且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奖项,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或获省级技能大师称号,或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

2、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民间艺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的,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

(四)人才团队:

1、引进条件:

1)人才团队成员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须有3名属于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人才范畴,核心成员需在学院全职工作。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

2)自然科学人才团队的应在相关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研究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且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并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

人文社科人才团队的应在该领域具有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并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2、相关待遇

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分别享受上述三类相应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其他成员个人生活待遇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资助每个团队500万元(含个人科研启动资金),资助期限为五年,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科研工作,一次核定,分年下拨,自主支配,专款专用。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一)应聘者提交申报材料

   1)应聘者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2)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二)学院审批

   1)组织人事处负责汇总,确认后提专家评审,提出建议人选。

2)提交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并上报省林业厅批准。

(三)签约

   1)引进人才及团队服务期至少5年,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明确待遇和条件、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

   2)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引进人才的人事接收与调转手续。

    五、其它  

   (一)按学院规定参加正常的年度考核,纳入年度全员考核范围,

   (二)因考核不合格解除合约关系或未满服务期申请离职的,须经学院同意,退还学院为其提供的住房、安家费、已发放津贴和科研启动资金余款(住房补贴按照服务年限予以折抵;科研启动资金未使用的予以收回),并结清校内有关手续后,办理调离,其照顾接收的随调配偶也应一并调离。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赣州经开区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

电话:0797-8306169

邮箱:hjxy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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