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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规守纪讲诚信沉着应试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2-09-1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你们好!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国家级教育考试,坚持考试的公平公正是实现国家意志和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多年来,我市在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等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广大考生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了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公平公正,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借考试之机实施诈骗,妄称“考前能够搞到试题”,兜售所谓的“试题”或“答案”;也有的通过调频发射设备,利用黄豆大小隐蔽的接收装置,或通过手机信息传发,或通过QQ、飞信群发,传播网上虚假信息,骗取考生钱财。我们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这些骗人的谣言和伎俩,以免追悔莫及。一旦发现此类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部门举报(市高招办电话:0797-8223880)。

同时,我市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坚决打击违纪舞弊行为,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今年全市所有考点、考场都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配备了手机信号屏蔽仪,身份证识别仪,安检金属探测仪,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将通过电子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监控;考试结束后还将组织人员对每个考场的视频录像进行回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视频录像可以作为判定考生违规的依据。可以说,考试防范十分严密,任何形式的违规都是徒劳的,代价也是惨重的。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考试作弊己成为人人唾弃的可耻行为。希望广大考生端正考风考纪,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按时进入考场,考试铃声响后,不得在考点周边逗留,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不冒名顶替,不夹带抄袭,否则,一经发现违纪舞弊,按零分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停考三年。并以公函形式,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考生们,真诚地祝愿你们发挥正常水平,考出优异成绩,实现人生理想!

赣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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