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录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校园网作为学院宣传阵地之一,是学院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也是外界了解学院的重要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学院办学理念和办学水平。目前网站信息量与日俱增,体现出各单位足够的宣传意识。但在追求数量的同时,更应强调新闻质量,现就进一步规范新闻录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校园网新闻写作要求:
1、程序完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校园网新闻审核、发送工作,以保证新闻内容的准确和格式的规范确保新闻的严肃性,切忌不负责随意发送。
2、格式规范,全文一律采用WORD默认的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无须加粗,详见《校园网新闻稿录用标准》。
3、内容真实、准确、充实,字数不少于300。语言精练并不等于简单叙述,切忌三言两语就事论事。
4、主题鲜明,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突出新闻价值,切忌将新闻写成日常工作汇报。
5、提升内涵,追求质量,挖掘新闻事件背后的深层意义,切忌简单重复。
不符合要求的新闻稿件将不再予以采用。
二、“环院要闻”录用信息内容:
1、学院党委、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2、上级领导来院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3、由院行政决定、全院性的重大活动等;
4、学院举办或承办的重大全国性、区域性及全省范围的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
5、各部门举办的具有全院性影响的、有院领导参加的、吸引新闻媒体正面关注的活动;
6、对外重大合作交流活动;
7、单位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院性的表彰奖励信息。
党委宣传部
20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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