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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校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1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报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5]13号)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高校校报在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全面发展方面的作用,规范我省高校校报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校报的办报质量水平,促进我省高校校报事业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校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全省拥有国内统一出版刊号CN(G)或在省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校报。

  二、评估内容:各高校校报的办报方针、办报条件、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益等。

  三、评估工作安排:

  1、各高校按照校报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见附件)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一式2份),连同2007年、2008年全年校报(各1套),于5月10日前报送江西高校校报研究会秘书处(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校报编辑部,联系人:范若云,联系电话:0791―3969057,邮编:330031)。

  2、5月20日至7月10日,组织校报评估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和实地评估。

  四、奖励办法

  1、根据评估结果,对评估前10名的校报,授予“江西省高校优秀校报”称号;

  2、在评估评优的基础上,推荐3至5个校报参加全国优秀高校校报评选。

  五、组织领导

  全省高校校报评估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并成立全省高校校报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史蓉蓉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汪立夏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省高校校报协会名誉理事长

  沈国英 省高校校报协会理事长

  刘德才 南昌大学宣传部部长

  成  员:甘 萍 南昌大学宣传部副部长  省高校校报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唐乾贵 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省高校校报协会副理事长

  杨  健 宜春学院宣传部副部长         省高校校报协会副理事长

  郭光华 江西农业大学校报编辑部主任            省高校校报协会常务理事

  刘国云   江西教育学院宣传部部长                 省高校校报协会常务理事

  胡文烽   江西财经大学宣传部副部长              省高校校报协会常务理事

  薛桂君   华东交通大学校报执行主编                  省高校校报协会常务理事

  余良珍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宣传部副部长        省高校校报协会常务理事

  高  俊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省高校校报协会常务理事

  钟小明   赣南师范学院校报编辑部主任       省高校校报协会常务理事

  舒长兴   九江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高校校报协会常务理事

  全省高校校报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西高校校报研究会秘书处,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加强对校报评估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校报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江西高校校报考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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