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公共服务>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转发国务院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具体要求:
哀悼日期间,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5月19日14时28分起,课堂教学暂停3分钟,全体师生起立默哀;在行车辆就地停靠鸣笛;在行行人停止前行,原地默哀;坐立人员起立默哀。届时校园110将鸣响警报。
 
党委宣传部
2008年5月1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点击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