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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关于招生宣传有关事项的声明

发布时间:2007-08-2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有部分非法招生机构和人员在社会上散布谣言,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具有自主招收本科生的资格;对于落榜考生承诺先进校将于一年后转为统招生等。为澄清事实,维护学院形象,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并由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高职专科层次学生。学院不具备招收本科生的资格,所有统招生均为高职专科层次。

  二、学院从未对落榜生承诺过进校一年甚至多年后能转为统招生。

  三、学院具有举办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资格,可以接收部分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入学后参加自学考试获得学历文凭,并通过学院组织的技能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这种“技能+学历”的学生属于非统招生。

  四、凡与如上所述有相抵触的宣传均属虚假宣传。

  另外,据家长举报,甘肃省有人冒充我学院工作人员在《兰州晚报》上发表‘《紧急补录》’,声称我院尚有10个补录计划,要考生去补报。对此我们学院现在正在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此事。敬请各位考生和家长注意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我院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范办学。如发现误导考生、欺骗学生的行为,学院将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追究。敬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违规现象欢迎举报,举报电话:0797-8305528、8305333.

  特此声明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二00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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